首页  >  监管动态  >  监督巡视 > 正文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4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及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监事会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4-04-28

  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局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4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及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

  四、招标编号:TC1401392

  五、招标内容及实施期:

  共九个分包,其中6个分包为集中重点检查项目,3个分包为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各分包均为签订业务约定书后5个月。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4月25日

  八、投标接收及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日期:2014年5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联系人:魏志平、丁敏、李帅锋

  联系电话:621080946210815462108092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它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2011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或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记录;

  (3)根据本次中央企业检查规模和检查时间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

  (4)参加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分包1至分包6)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在2011年-2013年没有承担过所投包中涉及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清产核资业务;参加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分包7至分包9)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在2011年-2013年没有承担过所投包中涉及企业的境外子企业(项目)审计业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每套(含9个分包内容)售价500元,如需邮购需另付50元邮递费。必须携带并递交保密承诺函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4月25日起,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附件:保密承诺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