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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10-31

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4月29日,国资委党委第六巡视组对中煤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16日,国资委党委巡视组向中煤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今年年初国资委党委对中煤集团党委巡视以来,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我们自查出来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持续推进整改工作。6月16日,第六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集团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集团公司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着手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集团总部各部门调研提出初步整改措施、整改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委常委会审定,于6月22日印发了《中煤集团党委落实国资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了75项整改任务,全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或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方案印发后,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9月13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二、领导班子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认真分析、研究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全面整改。

一是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集团党委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集团公司这些年来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改革发展方向,不断加深对“五大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把握,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国资委关于调结构、去产能、“僵尸企业”清理等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处理好“十大关系”,指导全集团各项工作平衡发展。坚持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年初、6月底、8月底分别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推动集团2016年各项工作良好开局”、“学习党章党规,谋划推动下半年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煤集团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为主题各安排了一次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都安排中心发言和总结分析并将参会人员范围扩大到两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后将领导发言讲话材料印发各所属企业、各部门,推动中心组学习把务虚与务实更好结合,成为集团领导班子和全集团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谋划工作、落实行动的有效平台。年底前,我们还将以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为主题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研讨。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两商”战略实施。集团领导班子坚定不移把打造“两商”作为集团公司“十三五”和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按照“规模集约、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利用方式,着力打造煤-电-化等循环经济新业态,持续构建全循环耦合系统,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实现产业协同、融合增值、绿色发展。扎实推进能源综合服务商建设,分板块召开了矿建、装备、在京服务企业座谈会,组织论坛研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建设能源综合服务商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召开宣贯会,上下互动,集思广益,拓宽了思路,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立足现有基础和能力,努力拓展业务领域,积极谋求转型发展,能源服务商建设取得良好开端。

三是扭亏脱困实现重大突破。集团领导班子始终牢记使命,紧紧抓住扭亏脱困这一任务目标,坚持抓早抓紧抓细抓实,加快推进煤炭去产能、“僵尸企业”处置、特困企业专项治理、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1-9月集团公司亏损额缩小至0.9亿元,比预算减亏14亿元;股份公司扭亏为盈,上半年实现利润7.5亿元。集团公司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度参与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的组建,经过4个多月的筹备,经国资委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7月8日国源煤炭资产管理公司挂牌成立。国投新集公司并入集团公司,国投煤炭公司由集团公司托管,各项工作平稳交接,集团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组织召开“双创”论坛和科技工作会议,开展 “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组建中煤能源研究院,命名集团公司第二批基层创新工作室,营造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通过学习和反思进一步加深了对在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把握。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开好党委常委会议、党委全委会议和其它党建工作会议,加强对工作的谋划和推进;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力量配备,严肃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和问责;推动内部巡视贯彻政治巡视要求,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端正发展理念

一是抓紧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集团明确,对于手续不全的项目,在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前停止建设。经过努力,大海则井田取得探矿权证,取得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母杜柴登井田取得原探矿权证范围外资源探矿权证;纳林河二号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矿区总体规划通过中投咨询公司评审;呼吉尔特矿区总规修编通过保留沙拉吉达井田的总体规划方案;达海庙井田储量备案报告通过国土资源部评审;陕西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60万吨/年烯烃二期)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批复,并已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待核准;15座山西省资源整合煤矿换领了短期采矿许可证。

二是加快调结构、去产能步伐。集团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及国资委煤炭去产能工作部署,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与国资委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任务分解与落实,周密制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去产能工作稳步推进。经过集团公司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已累计退出产能645万吨,比国资委下达的2016年去产能任务提前一个月完成,并超计划完成75万吨。人员分流安置完成全年计划的95%,预计11月底完成年度任务。集团公司严控生产煤矿超能力生产,坚决按照2016年5月27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重新确定公告的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科学安排生产计划。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启动的煤炭响应机制,及时调整列入先进产能矿井的生产计划,稳定煤炭供应。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工作。组织所属企业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立井坠落、煤化工重大灾害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梳理、确定所属企业中高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并对高级风险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活动,开展煤化工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并根据近期季节特点,安排部署雨季三防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修订了《集团总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印发了非伤亡事故管理办法及责任追究标准,加大责任追究与处罚;修订企业负责人安全奖罚办法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提高了瞒报、谎报、迟报等追究等级,加大严肃处理的力度。集团安全监察局正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研究制定企业负责人因安全事故受到处分后的任用标准。坚持安监局长例会制度,推动工作改进和履职尽责。编制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督促龙化公司加快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二)严明纪律,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组织观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党校办学工作,调整了党校机构设置,对办学模式、培训重点等进行了明确,制定了2016年培训计划,已举办两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班、一期企业文化建设培训班、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46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企业文化、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依托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网探索建立了中煤网络党校,并按照统一部署,举办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培训,集团管理的311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网络学习,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集团及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法律顾问、股份公司经营层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针对集团党委对所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从三季度起所属二级企业(含重点三级企业)召开党代会、民主生活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或党群部门全部派人参加,加强指导。推动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务公开等制度。集团党委对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和评先评优表彰机制开展了统计摸底,掌握了全面情况,推动整改。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内部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大力开展评优评先、选树典型活动,“七一”前夕共有2个基层党组织、2名党员、1名党务工作者获得国资委党委“两优一先”表彰。坚持向一线倾斜,推动做好基层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组部、国资委党委部署,组织开展在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党员党代表违纪违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四项专项检查。集团直属党委为总部各支部统一配发了支部工作手册,开展了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党群工作部对部分二级企业及所属矿厂处、车间区队班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是增强行政领导人员“一岗双责”意识。集团党委决定,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委委员要将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个人“KPI”,并在年度考核时进行述职。

2.健全组织建设

一是筹备召开集团公司第三次党代会。按照党章规定和国资委党委有关要求,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定于2016年12月召开集团公司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已上报了关于召开第三次党代会的报告,代表选举选派、“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两委”工作报告起草等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对所属企业按期换届选举情况进行梳理,今年任期届满或新组建的所属8家二级单位,将在集团党代会前召开本单位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下发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会议,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是规范党的各级组织会议制度。2014年11月集团党委工作规则修订后,能够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反腐倡廉等事项均通过常委会进行研究决策,截止10月12日已召开常委会议47次,今后将继续坚持。2016年3月以集团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关于规范所属企业党委会研究干部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干部问题必须通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不能以党政联席会或其它会议方式代替党委会议。据了解,目前各单位都能规范召开党委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全委会也已正常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后将进一步规范召开党委全委会。

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考虑班子整体配备,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组织建设,将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党员干部充实到党委领导岗位上。6月以来,对党政一肩挑或党委书记空缺的企业,新配备补充或交流了20名党委书记、副书记。7月制定下发了《企业领导班子职数设置管理办法及职务名称表》,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型企业的班子配备职数和可设置的具体职位,增强了包括党务干部在内的各类干部配备的针对性和规范化。注重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间的双向交流,不断提高党务干部围绕业务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有针对性安排党务干部在不同岗位上任职,使党务干部全面掌握党群各项业务。组织实施集团总部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明晰总部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统一了党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与业务部门的薪酬级别,确保党群、纪检监察部门与重要业务部门人员在薪酬水平、发展机会等方面政策一致。

3.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养

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要求,进一步严格人选条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各方面干部融合,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在组织选拔的基础上,合理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发现、选拔优秀人才,组织开展了煤化工管理部、煤化品销售中心有关岗位的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工作。同时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干部提拔审核机制,坚持对拟提拔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对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管理,目前已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管理办法》,如实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

三是严格干部档案管理。2015年初在集团公司及二级企业范围内组织实施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并于 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集团公司管理的259名领导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对部分干部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或重新纠正。近期将组织对所属企业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并深入总结各企业专项审核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是加快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坚持分层分类、重点培养、梯次储备原则,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推动集团公司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取得新成效。持续开展集团总部与所属企业优秀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同时积极采取上挂、外派、扶贫、援疆、支边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渠道,切实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大力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特别是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企业担负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依托上海浦东干部学院举办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对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的50名优秀青年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4.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

坚持和完善《中煤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集团公司“一章三则”,完善决策程序,坚持民主决策;加强对行业发展和市场形势的分析研判,坚持科学决策;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实现预期收益;加强建设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杜绝严重超概现象;妥善处理好企地关系,促进企地协调发展。重点关注项目调研、决策、建设过程中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予以责任追究。巡视组反馈中点出的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以召开集团公司第三次党代会为契机,全面总结过去几年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明确今后一段时期从严治党的目标、思路和主要举措,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推动所属企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团党委已决定建立二级企业(含重点三级企业)党委向集团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并将按照国资委党委要求,在年底组织开展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工作。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集团纪委制定下发了《集团纪委落实国资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所属企业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巡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倒逼责任,督促工作落实。

一是坚决推进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认真落实“三个为主”的要求,集团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纪委进一步梳理职责,对“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尽快调整,坚决退出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集中采购、人事招聘等现场监督,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切实解决“上转下不转”、“明转暗不转”的问题。要求所属二级企业纪委书记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好监督责任,原则上不再分管与监督执纪无关的工作,明确集团二级企业和重点三级企业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兼任行政职务,对已兼任的要尽快调整、免除行政职务。8月2日,集团公司党委下发《关于二级企业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工会主席的通知》,对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工会主席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下发了《中煤集团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机构正职提名考察办法》和《中煤集团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年度考核办法》,组织召开了集团公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交流会暨纪委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工作会。

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规范信访举报管理,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分析排查制度,建立集团总部信访线索处置和案情处理情况月报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线索处置五种方式,组织召开季度案件线索分析会,对所有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处置达到100%,确保不压案、不拖案。集团纪委下发《关于对信访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全集团各级信访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实行月度动态跟踪和备案管理,对所属企业报送的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动态监管,不断落实案件查办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案件查办工作。同时继续执行各级纪委书记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充实纪检监察力量。深化纪检管理机制改革,整合内部资源,组建在京部分企业纪检监察中心,对在京部分规模较小的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积极推进销售板块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销售公司本部力量,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集团总部纪检力量配备,增设综合处、案件审理处两个处室,增加编制4个。积极组织开展案件审理等各类业务培训,组织所属企业纪检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选调基层企业纪委人员参与总部案件调查工作,以案代培,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整合内部办案力量,建立完善办案人才库,陆续抽调人员集中办理国资委巡视移交线索和集团公司收到的自办信访线索,提高了纪律审查工作效率。

3.防范、处置业务往来中的廉洁风险和问题

一是坚持和完善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并结合集团管控现状,梳理基建、采购、招标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职能,计划于2016年底修订《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创新招标全过程监督方式,从概算/计划价控制、拦标价设置、合格供应商资质标准、招标流程控制等环节上重点把控,使招标管理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和价值。

二是健全完善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目前已经对现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诊断,明确了业务模式创新方向和思路,对以试用代替招标、以考察代替定标、招标失败管控、不按专家组推荐名单选择中标人、免招标适用条件等问题,将有针对性地做出规定。当前正在修订的制度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办法》、《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拟增订生产经营服务类采购管理制度。全面启动了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工作。推进采购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推进ERP采购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的全覆盖,推行网上采购和电子化招标。进一步完善采购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所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和行为。

三是通过集团公司内部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及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发挥巡视、审计两把利剑作用,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2016年集团总部(包括蒙陕中心)直接实施的42项审计项目中,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审计25项,将被审计单位的工程施工、招投标及采购工作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加大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案件的查办,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劳务分包和涉嫌以权谋私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严肃查处了两起违反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违规招标的案件,对相关涉案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了问责的警示和震慑力度。

四是组织各所属企业对物业出租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管理。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房产物业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所属企业对物业出租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管理,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五是全面核实处理巡视组指出的有关具体问题。国资委巡视组指出的相关企业在招标管理和大额设备采购中存在的4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毕。有关基层单位私自分包、转包的问题,其上级单位已组织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并上报了调查报告,通过完善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招投标监督机制,加强了工作管控。

(四)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防止“四风”

一是修订相关制度规定。集团公司修订印发了《中煤集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结合中煤集团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点到的两家基层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2015年其上级单位已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进行了组织处理,并重新梳理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今年以来集团纪委严肃查处了两家二级企业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给予了党纪处分,并结合集团公司巡视发现的基层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通报,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开展“四风”整治情况回头看。2015年以来,集团公司先后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后续学历教育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在审计工作中,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方面支出的审核,查找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高标准消费、滥发福利等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和国资委纪检组部署,在全集团开展“四风”整治情况回头看,集团成立四个检查组对12家企业开展检查,各单位纷纷进行自查,做到立行立改。

四是加大内部巡视力度。集团公司制定了巡视计划,确保到2017年实现对所属企业巡视的全覆盖,研究探索建立巡察制度;加强巡视人员的配备,每个巡视组增设一名专职副组长,抽调部分基层专业人员到集团公司巡视组挂职任专职巡视员;深化巡视内容,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的巡视监督。目前集团公司第四轮内部巡视即将完成。

三、反映下属单位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处理情况

对巡视反馈涉及的违规违纪案件严肃执纪问责。集团纪委高度重视国资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及时核实处理。组织力量对国资委巡视组移交的46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立案7件,初核35件,谈话函询4件,已办结39件,先后给予8人党政纪等处分。对一些单位资产损失问题开展了责任认定和追究。其余问题线索正在按照国资委纪检组和巡视组的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2256487;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集团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100120;电子邮箱dangban@chinacoal.com。

 

                       中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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