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人事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国务院国资委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考生放弃、递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参加人员:所有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面试考生。
(二)报到时间地点:3月4日早晨空腹体检,请于当日早晨6:50前到达北京市和平里宾馆5层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化工大院4号,地铁和平里北街站西北方向)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有关要求:体检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准考证》(附件2),请用A4纸打印,粘贴本人照片(须与《报名登记表》所用照片一致)。体检前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3)。
三、心理素质测评安排
(一)参加人员:所有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面试考生。
(二)测评时间地点:3月4日早晨体检报到后,同体检报到地点。
四、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参加人员:企业改革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3月4日下午14:30-17:30。
(三)测试地点:国务院国资委院内2号楼3层30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地铁2号线长椿街站西南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地铁7号线广安门内站西北出口向北步行10分钟,院内地址详见附件6示意图)。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身份证进国务院国资委北门或南门,值勤武警查验后放行。
2.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准考证》。
3.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报到。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视为自愿放弃。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测试时长以开封后试题要求为准。
5.答题用钢笔或签字笔,请考生自备。
6.考生不得携带书籍、纸张、计算器进入笔试考场。
7.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犯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3月5日-6日(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
企业改革局、科技创新局、监督追责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机关服务管理局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报到时间。
所有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晨7∶50前报到。8∶30(面试开始前30分钟)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到地点。
国务院国资委院内2号楼3层309会议室(地址同上)。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身份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准考证》,值勤武警查验后放行。
2.报到时须携带我委《关于参加2026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说明及待业说明(待业人员);1月资格复审时要求部分考生提供的说明材料。部分要求相关职称、执业资格或奖励的职位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书原件。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可不带。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考生可另带非智能或电子手表计时。
(二)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
(三)面试、体检结束后,京外考生即可离京。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行程和住宿,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体检、面试当天早晨尽量乘坐地铁前往,避免道路交通管制造成延误。
七、其他事项
(一)综合成绩合成方式:无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15%+面试成绩的35%。
(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四)请考生见到此通知后于2月10日12:00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已读面试公告,姓名+厅局+确认参加面试”(正文见附件4),发送至gzwkl@sasac.gov.cn。
(五)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5),经本人签名,2月10日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gzwkl@sasac.gov.cn。此前已提交放弃声明的,无需再次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六)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发送邮件至考生本人邮箱,请注意查看并在收到邮件后及时回复。
(七)联系电话:010-6319374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2026年2月6日
【责任编辑:王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