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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06-24

2016年,国资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扎实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国企国资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国资委网站、公告、年鉴等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重大政策出台,按程序充分听取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和专家学者等的意见。二是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结果公开。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国有产权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结果公告提出要求。同时,在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测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推进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整体情况定期对外发布,推动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三是指导中央企业做好信息公开。按照国企国资改革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推动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中央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发布工作。

二、做好部门预决算和扶贫信息等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在国资委网站公布委机关2016年预算编制和2015年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做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二是做好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扶贫信息公开。通过国资委网站及新闻媒体,发布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扶贫开发和援疆援藏援青工作中的特色做法、重大成效、成功经验,适时发布挂职扶贫干部的先进事迹。

三、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国企国资改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时组织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对央企“正能量”的发声频次和力度,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加强国资委网站建设,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办好国资委公告,赠阅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和有关方面,发挥标准文本服务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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