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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03-12-31

  为切实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国资委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决定建立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部署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通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纪委监察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业绩考核局、统计评价局、产权管理局、监事会工作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群众工作局、外事局、人事局、机关服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召集人:国资委纪委书记。

  四、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五、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资委纪委监察局。

  六、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出,报国资委纪委书记审定后确定。

  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中央纪委、监察部,送国资委党委成员及正副秘书长并印发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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