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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本部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03-3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的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等业务。截至2010年12月底,公司可控装机容量9531万千瓦,资产总额5224亿元,产业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公司在2004-2006年和2007-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两个任期业绩考核中均获A级。2010年,公司入选世界500强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用人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集团公司本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外公开招聘集团公司本部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招聘范围

  (一)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3个岗位共24人。

  1. 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职员1人;

  2. 办公厅秘书处政研工作职员1人;

  3. 办公厅文档处职员1人;

  4. 办公厅信息化处职员1人;

  5. 计划部统计分析职员1人;

  6. 计划部综合统计职员1人;

  7. 计划部综合计划职员1人;

  8. 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处职员1人;

  9. 人力资源部领导人员管理处职员1人;

  10.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职员1人;

  11. 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处职员1人;

  12. 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处职员1人;

  13. 工程建设部综合处职员1人;

  14. 科技与综合产业部安全生产处职员1人;

  15. 审计部工程处项目管理审计职员1人;

  16. 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职员1人;

  17. 监察部(纪检办)招标管理处职员1人;

  18. 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公室职员1人;

  19. 燃料管理部信息采集与管理职员1人;

  20. 燃料管理部燃料基础管理职员1人;

  21. 社保中心职员1人;

  22. 招标中心职员1人;

  23. 核电办公室职员2人。

  (二)招聘范围

  1. 下列7个岗位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系统外员工需具有北京市户口;系统内在京单位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办公厅秘书处政研工作职员1人;

  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职员1人;

  计划发展部综合统计职员1人;

  工程建设部综合处职员1人;

  科技与综合产业部安全生产处职员1人;

  招标中心职员1人;

  核电办公室职员2人。

  2. 除上述7个岗位之外的其余16个岗位限系统内公开招聘,在京单位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职业素质要求:政治素质好,认同集团公司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肯于学习,具有团队精神。

  2.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

  4. 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 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职责和具体资格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说明书。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五个阶段。

  (一)公开报名:2011年3月30日至4月18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要求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材料。申报人员每人可申报一到两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2011年4月19日至4月30日。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笔试人选。每个岗位笔试人选一般不低于10名。

  (三)统一考试

  1. 笔试:2011年5月4日至5月20日(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2. 面试:2011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面试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和部署下,分部门组织实施。

  3.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加权确定应聘人选的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2011年6月21日-6月25日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6月30日前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人选建议,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五、有关要求及声明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网站 (http://www.cgdc.com.cn)“人力资源——招聘信息”专栏下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本部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严格按要求填写,填写后发送至邮箱rsgkzp@cgdc.com.cn。同时将书面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应使用A4纸张)邮寄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应聘xx部门xx岗位”字样)。

  通信地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处,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邮编:100034;

  联系人:何丽丽、胡建

  联系电话:010-58683705,58683725

  联系邮件:rsgkzp@cgdc.com.cn

  传  真:010-58553970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使用A4纸张),党员证明信,本人北京市户口卡复印件等,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有关声明

  1. 集团公司不负责解决被录用人员配偶的工作安排,不承诺解决进京户口。

  2.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使用同本部其他工作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三)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对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察部(纪检办)设立监督电话:(010)58683701,13911775878;(010)58682901,13911775891。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招聘岗位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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