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08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进实现“双碳”目标,助力国有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国有企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新能源技术介绍和企业实践分享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国家有关部委、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和国内知名高校相关专家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题讲座
1.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解读;
2.新能源技术发展历程与未来展望;
3.国有企业新能源产业布局与运营风险管理;
4.新型储能技术推动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5.国有企业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的路径与方法;
6.新能源技术助力零碳园区建设实践分享;
7.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有企业路径;
8.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与发展。
(二)主题研讨
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实践与经验。
(三)现场教学
赴中央企业学习低碳低成本氢气供应技术应用与实践。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战略规划、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并购和战新产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7月8日—7月11日,7月7日14:00—18:00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4000元/人(不含食宿),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5052”。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培训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最晚于6月27日前填写国有企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研讨班(附件2)并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
(三)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五)报到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前台(附件3),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六)如需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登录“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下载二维码
国有企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研讨班报名二维码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3193438;010-63191438
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前台电话:010—80166602
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鑫鑫 18310624295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