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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十三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9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监控、风险管控和会计信息利用能力,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举办第四十三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综合素养、财务知识、企业实践、交流研讨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和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国内一流院校和行业机构专家学者等权威师资授课,并组织学员赴知名科技企业进行现场教学。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资国企面临的经济形势分析;

(二)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与财务素养;

(三)从财务报表看企业经营管理;

(四)从财务报表看企业潜在风险;

(五)基于业财融合的企业战略分析与研判;

(六)国有企业财税战略与价值创造;

(七)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与资本运作实践;

(八)国有企业风控体系建设及财务合规管理;

(九)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与风险防范;

(十)交流研讨:财务管理提升国有企业效益实践做法;

(十一)现场教学:人工智能技术在财务领域的应用。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7月7日—11日(7月6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路线图见附件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7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发票由收款单位开具。付费方式为转账汇款,汇款账号:

名  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  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

五、证书

学习期满,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培训班结业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7月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aiwupeixun04@163.com,邮件标题“财务知识-单位名称x人”,及时关注报名确认信息,并完成汇款缴费。

(二)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三)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训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四)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和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于7月6日13时至21时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黄老师010-63193914、6319331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杨眉010-64505127。

报到地点前台电话:010-64505301。

附件:1.路线图

2.报名表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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