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24
培训〔2025〕67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纵深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发展格局、全产业链构建、竞争力培育和企业实践分享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及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国内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相关专家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题讲座
1.国有企业“十五五”规划编制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解读;
2.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与我国企业机遇挑战;
3.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评价与战略选择;
4.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实践;
5.人工智能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实践案例;
6.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领域攻关管理实践经验分享。
(二)主题研讨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践及经验交流。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科技创新、生产研发、规划发展、资本运营、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骨干。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8月19日—8月21日,8月18日14:00—18:00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3000元/人(不含食宿),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5067”。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研讨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最晚于8月8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
(三)研讨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五)报到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附件3),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六)如需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登录“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下载二维码
报名二维码(请用国资e学扫描)
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10-63193438;010-63193440
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前台电话:010-80166602
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鑫鑫 18310624295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