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20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在国有企业中的贯彻实施,帮助财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和有效把握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变化与趋势,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力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2026年新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企业新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核心变化、实施要点、应用实践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国内知名高校及专业机构专家教授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解读;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解读;
(三)企业会计准则难点与热点问题;
(四)收入准则实施重点问题解析;
(五)数据资源入表的会计准则解析;
(六)加强会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相关意见解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解读;
(八)新《会计法》背景下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实务;
(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实务;
(十)中央企业财务公司特色合规管理实践。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税务、审计、投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网络课程开放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11月30日(即日起开始报名,2026年11月25日报名截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80元/人(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6037”)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学习。
(二)报名流程详见《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三)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学员可申请电子结业证书。
(四)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电话:010-52086008
附件: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王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