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7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规范用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2026年国有企业劳动用工与风险防范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劳动用工与风险防范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实务、风险防控等模块设置课程,邀请人社部有关单位及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国内一流院校及知名机构相关专家教授等师资进行讲授。主要内容包括:
(一)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读及实务解析;
(二)新兴业态下灵活用工及就业促进相关政策解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要点解读及案例解析;
(四)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思路和规划要点;
(五)员工绩效管理与权益保障工作实务;
(六)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风险管理工作实务;
(七)国有企业劳动争议的防范策略与应对实务;
(八)延迟退休相关社会保险及假勤管理的争议要点与解决方案。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组织人事、法务合规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网络课程开放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10月30日(即日起开始报名,2026年10月26日报名截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80元/人(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6052 ”)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学习。
(二)报名流程详见《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三)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学员可申请电子结业证书。
(四)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电话:010—52086008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