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30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第二期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思路、管理体系赋能方法、产业竞争力构建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有关部委和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以及科研院所、高校教授等权威师资开展专题授课,同时组织赴科技企业开展现场教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题讲座
1.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解读;
2.世界科学技术前沿发展;
3.关键共性技术研判与原创技术策源协同;
4.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思路;
5.企业科研管理体系建设经验;
6.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实践;
7.科技创新投融资优化策略;
8.科技人才引进与队伍建设方法;
9.科技创新构建产业竞争力实践路径。
(二)主题研讨
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难点与建议。
(三)现场教学
阿里巴巴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实践。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规划发展、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员或科技项目负责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6月23日—6月26日,6月22日14:00—18:00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中铁党校(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正元大街2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 训 费:4000元/人(不含食宿),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6059”。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二)食宿费: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中国中铁党校收取食宿费,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2.研讨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于6月12日前填写第二期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研讨班报名表(附件2)并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学员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3.请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于6月22日14:00-18:00前往中国中铁党校1号楼大厅报到,培训地点地理位置及乘车建议详见附件3。
4.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请假,请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5.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陈老师、原老师
联系电话:010-63191438;010-63193844
中国中铁党校前台电话:010-51830998
附件:1.报名操作流程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王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