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9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提升国有企业税务合规与风险防控水平,加强国有企业财税人才队伍建设,以专业税务管理服务支撑国有企业稳健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第二期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政策解读、工作实务、企业实践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国家部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国内知名院校及专业机构相关专家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税政策与制度变革
1.“十五五”时期财税治理体系构建;
2.《增值税法》实施重点及国有企业适用解析;
(二)重点业务税务实务
3.国有企业涉税热点问题分析;
4.资本运营中税务规划要点;
5.高新认定与研发加计扣除税务实务;
6.国际税收新规与支柱二落地实践;
(三)税务合规与风险防控
7.金税四期下企业合规纳税;
8.税务稽查新趋势与重点风险防范;
9.穿透式监管下国企税务数智化风控体系建设;
10.交流研讨:国有企业税务合规体系建设。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财务、税务、审计、投资、风控、合规、法律、综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3日;10月19日14:00—17:00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详见附件1),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四、培训费用及报名
(一)培训费4200元/人,缴费可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6095”。在线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培训地点收取并开具发票。
(三)培训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请于10月12日前下载登录“国资e学”扫描报名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上传单位盖章后的报名表(附件3),并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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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即止。学员名单经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三)如需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登录“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或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10—63193314、63191449
报到地点联系人:李鑫鑫
联系电话: 010—80166602、18310624295
附件:1.培训地点地理位置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