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委员:让市场为科研成果“定价” 开启科技成果转化快速通道
李志强委员:让市场为科研成果“定价” 开启科技成果转化快速通道

文章来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18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航空工业制造院院长、分党组副书记李志强重点关注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议题。
自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了大量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探索与实践,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中国制造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对建设创新型经济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李志强也发现,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还存在配套政策修订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为此,李志强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完善与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措施的建议》的提案。他建议,明确将科技成果的定价权下放到成果持有单位,让成果持有单位也就是转化主体成为评估主体。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中,明确“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可以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在确定价格的过程中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及评估方式”,降低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门槛,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最大程度、最方便快捷地将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到市场,进行产业化,提升全社会生产力,实现军民大融合、社会大发展。
李志强同时建议,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联动机制,保障规章制度依法修订落实的及时性;加快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为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供完善的政策环境。“用统一的制度保障,打通创新链和产业链,定能让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充分涌流,也能促使我国的科技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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