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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播类作品推介须知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19

推介范围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

推介标准

以外语(英语为主,少量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阿拉伯语)撰写,讲述国企相关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新闻现象,发表在外文媒体、公司外文网站、海外社交媒体的文字、图片、视频推文等形式的新闻作品。

要求作品符合以下标准:

导向正确,传播国企“走出去”成就提升国企海外形象;

符合新闻采写的相关规范,新闻性强;

符合外国受众的阅读和思维习惯,外语水平较高;

受众反馈较好,点击量或转载率较高,取得良好的国际传播效果。可按单篇、系列作品申报。

推介细则

(一)推介作品须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刊发的新闻作品,由各企业总部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二)国际传播作品,每家单位(指总部)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最多可推介3件作品参评项目。报送推介材料两份(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介表、已发表媒体截图或原件、推介作品(所有推介作品需要同时提供外文稿和中文稿)组成,推介表填好后需加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快递到北京周报社,注明“国企好新闻(国际传播作品)”。联系人:吴宁,电话:010-68310644,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西门北京周报社,邮编:100037。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eijingreview_fxb@163.com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推介作品如发现有抄袭、虚假、失实等行为,一律取消推介资格。

 

附件:第六届“国企好新闻”作品推介表  

【责任编辑:李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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