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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出台《监管企业案件纠纷和解调解操作指引》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上海市国资委近日出台《监管企业案件纠纷和解调解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操作指引》由上海市国资委牵头,企业法律纠纷研究委员会和市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相关专家联合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上海市人大、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法律顾问的意见。

《操作指引》分为十章共五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原则、范围与职责、调解前的准备、调解中的程序、调解后的执行、和解、中介机构管理、保障和奖惩及附则。《操作指引》结合上海企业实际,突出以下特色:一是在调解决策方面,提出分层分类管理。列出适合调解的案件和不宜调解的案件。同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分层决策的案件和解调解程序。二是在解决上海市国资系统内部纠纷方面,提出调解优先原则。三是在决策依据方面,提出引入第三方评估。企业可聘请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或专家对于案件以及和解、调解方案进行评估并将其意见作为参考。四是在保障奖惩方面,提出免责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将和解、调解作为争议解决优先途径。对相关人员在和解、调解过程中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即使和解调解的效果未达预期,亦不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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