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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

    发布时间:2024-02-02

科技创新是“国之大者”,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中央企业要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切实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中发挥引领作用,为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一、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是中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中央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地位和作用,提升科技创新的能力和实力,有利于克服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创新资源聚合不够、创新转化效率偏低等问题,真正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强化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系到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强化中央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硬科技”突破主体和“软制度”探索主体双重角色,深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真正促进“从0到1”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颠覆性创新能力提升,牵头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与赶超,加快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体现出中央企业构建“非对称竞争优势”的引领作用,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强化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系到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领头羊”作用的发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是系统工程,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复杂性和战略性等突出特点,需要协同作战。中央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在加快产业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通过搭建创新平台、组建联合体等形式,有效牵引、精准整合各领域优势创新力量,形成强大创新合力,提升新兴前沿技术在关键领域的应用水平,切实发挥好“技术攻关者”和“研发组织者”的创新引领作用。

强化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系到良好产业创新生态的培育形成。从实践来看,产学研用“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不畅现象,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成为痛点之一。中央企业多属于产业内最大规模的终端用户或总成企业,有条件为产业链集成提供需求场景,通过产业创新生态的培育和现代产业链链长建设,以大规模、前瞻性、创新导向的场景需求牵引产业链成熟壮大并带动产业链“走出去”,将科技创新能力真正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有效推动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落实落地,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整体能力提升。

二、产业创新要以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既要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又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还要培育孵化未来产业。而科技创新是产业创新的动力基础,也是产业创新的源头活水,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应用场景拉动的牵引作用,高效利用科技创新要素,建立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创新的发展模式。

科技创新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科技创新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改变产业发展模式、催生新的产业形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绿色低碳技术等新兴技术正在重塑全球的技术版图、产业结构和竞争格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在加速融合。以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依然是我国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央企业布局的主要领域,要广泛利用先进技术,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科技创新扩能战新产业加速增长。与传统产业相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产业辐射面广等特点,是各国经济发展竞争的关键点,更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体力量。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由核心技术的突破、成熟和产业化推动发展的,中央企业要主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以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加速核心科技成果产业化,拓展产业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实现创新引领型发展。

科技创新蓄能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重大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持续涌现,一项颠覆性技术的突破与产业化应用,将极大促进生产力的跃升。发展未来产业是我国打造全球竞争新优势、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战略“先手棋”。中央企业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对前沿性技术的多路径探索和交叉融合,高效联动颠覆性技术的供给与应用,积极培育孵化未来产业。

三、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能更好强化中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当前,中央企业已具备很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实力和组织平台优势,是新型举国体制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力量。涵养动力机制、协同机制和评价机制充分融合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积极进取、充满活力、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环境,是中央企进一步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

完善并落实激励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军令状”“揭榜挂帅”“业主负责制”等项目立项组织模式,实施“悬赏制”“赛马制”等任务管理方式,发掘创新人才、挖掘创新潜力。设立策源地培育专项等自由探索型科研项目,根据技术就绪度迭代分批次支持,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创新自主权。对于关键技术岗位、工程岗位、管理岗位的人才,例如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高端人才,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薪酬。在保证研究人员获得有竞争力的固定收入的同时,提高其从合同项目中获得的可变报酬比例。在中长期激励方面,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企业的股权和分红权激励力度,对于攻关团队股权激励范围、收益分红比例等给予特殊支持。

强化创新协同,提高体系化创新能效。构建大学和科研院所点突破、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线联动、中央企业面集成、金融机构网联通、国家部委体融合的“五位一体”创新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计划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加强由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加强跨专业跨部门的协调合作和基于专业分工的科技创新系统性优化,从而实现共绘“一张图”、下活“一盘棋”,提高科技创新体系化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发挥科研院所转制企业的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适合现代科技创新的组织治理结构,科学规划治理流程,遵循科技创新的市场规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快科技创新信息传递,形成上下互动、多元主体共同合作的信息共享模式。

聚焦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发挥科技创新评价“指挥棒”作用。首先,坚持质量、绩效、贡献评价相结合。一方面,评价技术和产品的性能质量,如技术的重要性、创新性、适用性、成熟性。另一方面,也要评价技术和产品的绩效和贡献,即对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的外溢性、带动性、综合效益及影响。其次,坚持结果评价与能力评价相结合,既要评价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又要强化要素集聚、体系构建、协同创新、制度保障等能力评价,推动中央企业在夯实创新基础、凝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最后,坚持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价相结合。基础研究阶段突出科学价值评价,应用基础研究阶段突出技术价值评价,试验发展阶段突出经济价值评价,软科学类成果突出社会价值评价。在评价中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重视科技创新探索和试错的价值,支持和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其敢于去“碰”那些周期长、失败可能性高的课题,消除其对创新风险的顾虑。

(作者为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院长  刘国岩)

【责任编辑:石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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