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 发布时间:2006-10-13
2004年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青年理论武装,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青年队伍,为实现“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目标,促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推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把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全面了解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重点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并紧密联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动中央企业改革与发展等工作大局,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直属机关团委将适时举办“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青年研讨班”。
(二)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增强内部凝聚力。及时了解把握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坚持实践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全面把握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规律性,努力使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影视等大众传媒在教育引导青年中的重要作用,去粗取精,把优秀作品推荐给青年,增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感召力。进一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继续以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为基本途径,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大力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重点要在机关青年公务人员中开展以为中央企业服务为核心,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
(三)组建青年理论研究会,创建学习型的青年组织。在团员、青年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组建直属机关青年理论研究会,使之成为我委青年干部学习理论、研究问题、自我教育、增长才干的学习园地,成为青年活跃思想、拓宽视野、增进交流、促进团结的沟通渠道,成为直属机关青年工作服务国资委中心工作和青年干部成长成才需要的重要内容。青年理论研究会将通过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创办“青年论坛”、举办辅导讲座、承办课题研究等形式,推动团员青年加强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创建学习型的机关做出积极的探索。
二、坚持服务大局,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完成国资委直属机关的各项任务多做贡献
(四)围绕大局,发挥优势,服务改革与发展。要引导青年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充分发挥青年干部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新、创新能力强的优势,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等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协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迈出有力的步伐。直属机关团委将举办“我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主题征文活动。
(五)教育青年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甘于奉献,岗位建功。积极发挥团组织和青年在促进机关职能转变中的作用,发挥青年人思想观念新、习惯势力小、适应能力强的优点,以“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为基本要求,引导青年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青年干部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作风,认真负责地做好国资委这一极具探索性、挑战性的X-作和直属单位的各项工作。直属机关团委将对国资委直属机关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六)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各单位团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引导和鼓励青年在加强学习的同时,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提高素质。要不断发现、培养、表彰、宣传和举荐青年人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营造氛围。直属机关团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直属机关涌现出来的优秀、杰出青年纳入人才库,为直属机关和中央企业选拔配备干部提供人才资源,也为优秀青年的脱颖而出创造机会和条件。
(七)适应青年多样化需要,服务青年具体需求。坚持为青年办实事、办好事,深入了解、及时反映、协助解决青年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重点服务青年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组织电影观摩、拓展训练、球类比赛、棋牌比赛等形式,丰富活跃青年的文化生活。直属机关团委还将组织青年参加“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化月”活动,推广使用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卡”,为青年日常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三、以“党建带团建"和团建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八)建立健全直属机关共青团组织。要按照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国资委直属机关基层团组织的通知》要求,以党建带团建,尽快建立健全直属机关各部门、单位团组织。基层团组织任期届满的要及时换届。直属机关将在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的基础上,召开团代会,选举产生共青团直属机关委员会。
(九)以团建创新为重点,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共青团工作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实际,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在工作方式上创新、在自身建设上创新,对基层团的工作机制和组织运行机制进行积极的探索。继续深化五四红旗团组织活动,带动基层团组织整体活跃。
(十)配合党组织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基层团组织要促进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团员中发挥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重温入团誓词、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完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等方式,不断增强团员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关于评选和考核中央国家机关
“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直团字[2004]3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团组织:
根据国团工组[2004]3号通知精神,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决定对委直属机关现有的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进行考核,并命名2003年度“青年文明号”。为了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的考核
考核内容:以《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命名、挂牌及管理办法》中有关“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和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委对“青年文明号”创建的有关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自然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包括“青年文明号”集体是否随机构调整被拆分、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该集体领导班子中是否有年龄在35岁以下的负责人;35岁以下青年的比例是否达到50%等。
2、“青年文明号”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创建计划和标准,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并体现出较高的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和团结协作精神。
3、是否有违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或不兑现服务承诺现象。
4、该集体的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和服务对象的广泛赞誉,较好地促进了本部门、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方式和时间:各“青年文明号”集体针对考核内容准备1000字以内材料(一式三份),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2004年6月30日结束。
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内容,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报团工委研究确定后予以摘牌;属于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被摘牌的“青年文明号”,团工委将发给纪念证书;随机构调整被拆分、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且符合条件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由直属机关团委向团工委提出申请,予以重新确认或更名。
二、200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和命名
申报条件:凡符合《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命名、挂牌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创建条件和标准的单位或部门,可向直属机关团委申报“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
申报及命名程序:
1、申报单位准备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04年6月30日前报直属机关团委。
2、由委直属机关团委组织考核组对申报“青年文明号”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后填写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4),报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命名。
3、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正式命名。
三、有关要求
“青年文明号”的考核、命名是保持“青年文明号”先进性、典型性,促使“青年文明号”更好地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的有效措施,对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有关组织工作。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命名、挂牌及管理办法》
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
二OO四年五月十日
关于成立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的通知
直党字[2004]16号
机关各厅局、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提高委直属机关青年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青年干部的聪明才智,激发青年干部的工作热情,鼓励青年干部的创新精神,增强青年干部的开拓意识,使机关青年更好地为我委中心工作服务,为青年自身成长服务,根据委领导及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决定成立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
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促进服务机关青年成长成才,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研究国资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建议,提意见,提想法,出思路,出成果,出人才,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谋、机关建设的动力和青年学习的园地。
为广泛动员和吸引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广大青年积极加入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的条件: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40岁以下青年干部,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青年均可向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提出入会申请,成为会员;委直属事业单位团组织也可以团组织的名义提出入会申请,成为会员单位。
二、各厅局(单位)在自愿报名参加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的人员中分别推荐一名处级(含副处)干部作为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理事人选。请在5月15日前将理事人选推荐表(附件2)报委直属机关团委。
三、各厅局(单位)请在5月15日前将入会申请表(附件3、附件4)和本部门(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5)报委直属机关团委。
四、希望委机关各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大力支持广大团员、青年踊跃申请加入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
联系人:王健、曹庭瑞
电 话:63193716 63193776
传 真:631 92937
附件:1、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讨论稿)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评选意见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勤奋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并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目标要求的青年人才做出积极努力。
二、评选项目
1、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
2、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学习奖”
3、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创新奖”
4、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奉献奖”
三、人选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 9 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国资委直属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的优秀青年干部和职工(不含临时工)。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体条件
1、“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遵纪守法。
(2)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有开拓精神’在工作中作出了突出业绩和贡献,在本单位和本行业有一定影响。
2、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学习奖”
(1)具有强烈的学习意识、顽强的学习意志,具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的观念。能够坚持不懈地学习,用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知识武装自己、提高自己。
(2)具有扎实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结合本职工作,做到学以致用;能够全面学习,既学理论、学知识,又学技术、学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通过勤奋学习,不断充买知识储备,提升了理论境界和政 策水平,增强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领域或相关领域取得 一定的学习(学术)成果。
3、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创新奖”
(1)具有敢为人先、敢于创造、敢于前进的精神,始终保持青年人的昂扬斗志、蓬勃朝气和创新精神,面对新情况、新课题、新任务,勇于探索,寻求突破。
(2)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把创新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在本职岗位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4、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奉献奖”
(1)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组织需要的关系,不计名利得失,一切服从组织需要。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能够抵制各种诱惑。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埋头苦干,甘于奉献;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四、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委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委直属机关团委、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委直属机关团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五、有关事项
l、推选人数。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可推荐一名优秀青年人选,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在200名以上的单位可推荐两名人选;“学习奖”、“创新奖”和“奉献奖”等专项奖人选各不超过一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报。
2、推荐时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于7月1日前将全部材料报委直属机关团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本次评选“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十名,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学习奖”、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创新奖”、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奉献奖”若干名。
4、在本次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2002—200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优秀(杰出)青年”和“学习奖、“创新奖”、“奉献奖”人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推荐工作与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更多的青年人脱颖而出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同时,指导团组织做好评选工作,对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人选质量。
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要求填写提供推荐表和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各3份。登记表、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填写或打印。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方为有效。优秀青年推荐人选必须提供本人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联 系 人:王 健 曹庭瑞
联系电话:63193716 63193776
关于印发《关于表彰“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
学习标兵、创新能手、奉献模范”的决定》的通知
直党字[2004]43号
委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表彰“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学习标兵、创新能手、奉献模范”的决定》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继续加强对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宣传直属机关优秀青年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国资委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勤奋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成长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表彰“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学习标兵、
创新能手、奉献模范”的决定
(2004年12月28日)
国资委成立以来,直属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对当代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三点要求为指针,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国资委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委直属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决定,授予徐赫等10名同志“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称号;授予窦晴身等14名同志“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学习标兵”称号;授予王铵等12名同志“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创新能手”称号;授予单学群等18名同志“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奉献模范”称号。
这次表彰的优秀青年、学习标兵、创新能手和奉献模范,是委直属机关广大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他们认真学习、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他们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他们以身作则,奉献社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直属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做出了表率。
希望这次受到表彰的同志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委直属机关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为国资委直属机关“建设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目标做出积极努力。
附件:l、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青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