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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打造廉洁央企重在落实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5-07-1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央企,关键在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明确“两个责任”的内涵。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责任,也要承担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从责任主体看,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从责任内容看,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由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所决定的。纪委要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进行监督,真正解决不敢抓、不敢管的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一个地方或部门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纪委的监督责任是难以推卸的。只有明确“两个责任”的内涵,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完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是确保做事正确、行动有效、执行到位的有力武器。制度建设重在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应有针对性地新增一些制度、修订一些制度,不断查漏补缺,及时堵住风险点,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织牢。在这方面,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制定了《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落实国资委纪委要求,制定了集团公司关于对权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健全纪委书记交流任职机制,建立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同时,要求各企业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章立制,并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腐败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尤其要强化对握有重大权力的职能部门的制衡和监督。像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这样的中央企业,必须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资源并购、工程建设、原料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监察,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比如,完善招投标监督,坚持推行公开招标,规范专家评委产生方式,加强对评标办法、资质条件等招标文件的监督,把监督延伸到合同执行环节。此外,还要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工作,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职工监督渠道,实现监督“全覆盖”,切实克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

选好用好干部。用对干部,促进一方风清气正;用错干部,导致一方歪风邪气上升。应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要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对那些作风漂浮、不在状态、无所作为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决及时撤换。加强和完善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考核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各种问题。当前,尤其要在纪检监察人员中开展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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